关于举办九州官方网站第十四期团校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3586

各系团总支:

为持续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团学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进一步学习党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信心。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期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513日—514

 二、培训对象

团学骨干、各系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素质拓展

 四、考核形式

平时成绩占40%(含素拓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占60%。课程结束后院团委统一安排考试,考试范围为授课内容及时政相关内容。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后续通知。

 六、培训要求

(一)各团总支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上课时,学员必须按座位图中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乱坐;课堂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不得携带食物进场,保持会场和教室整洁、卫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做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营造一个良好课堂氛围。(若违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团校结业资格。)

(三)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培训期间考勤等工作,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之内到场者,视为迟到;培训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者,视为无故旷课;请假必须持有正式假条方视为请假有效,否则无效。(若因与正常上课冲突,需出示打印课表等)

(四)团校学员除正常上课原因,每请假1课时扣除平时成绩10分。

(五)学员需认真完成每课时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平时成绩5分。

(六)课程无故缺勤学员扣除平时成绩50分。

(七)凡未能结业的学员取消本学年团内评优表彰及推优资格。

(八)各系团总支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纸质档汇总

(附件一)收齐后集中交至法商楼104院团委办公室青年志愿服务岗位处或竹四一站式服务中心团务窗口,时间待后续通知。

(九)完成团校学习,是新团员发展的必要条件。团校学习成绩,是学院团的各基层单位新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九州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3424

附件一团校学员登记表.docx

附件二团校学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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