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进一步学习党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把握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一代代青年跟党奋斗的光辉历程,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信心。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期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5月14日—5月15日
二、培训对象
各系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必修课的形式
四、考核形式
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课程结束后院团委统一安排考试,考试范围为授课内容及时政相关内容。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九州官方网站第十三期团校日程安排表。
六、培训要求
(一)各团总支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上课时,学员必须按座位图中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乱坐;课堂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场;不得携带食物进场,保持会场和教室整洁、卫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做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营造一个良好课堂氛围。(若违反要求,一经发现,取消团校结业资格。)
(三)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培训期间考勤等工作,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之内到场者,视为迟到;培训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者,视为无故旷课;请假必须持有正式假条方视为请假有效,否则无效。(若因与正常上课冲突,需出示打印课表等)
(四)团校学员除正常上课原因,每请假1课时扣除平时成绩10分。
(五)学员需认真完成每课时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平时成绩5分。
(六)课程无故缺勤学员扣除平时成绩50分。
(七)凡未能结业的学员取消本学年一切团内评优表彰及推优资格。
(八)各系和学生组织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纸质档请负责人汇总收齐后集中交至法综104院团委办公室青年志愿服务岗位处,时间待后续通知。
(九)完成团校学习,是新团员发展的必要条件。团校学习成绩,是学院团的各基层单位新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附件:
1、九州官方网站第十三期团校日程安排表
2、九州官方网站第十三期团校学员登记表
3、九州官方网站第十三期团校学员汇总表
备注:
1、附件二纸质档请各系负责人在5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法综104院团委办公室青年志愿服务岗位处;
2、附件三电子档请各系负责人在5月12日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fstw@hbue.edu.cn
共青团九州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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