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九州官方网站第十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2591

各系团总支:

为持续推进我院大学生的科研创新工作,调动大学生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大学生探索创新,积极实践,活跃学风;发挥自身求真精神、学术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院团委将开展九州官方网站第期大学生科研立项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30日

二、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申报个人立项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申报集体立项的学生自行组成 2-5 人的项目组,组成人员自行分工承担工作;

3、申请者每人每学年只能主持1项学生科研项目,同时参与的学生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

4、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5、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6、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由项目成员自行邀请且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每年度累计指导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 个;

7、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所在院系团总支提交《九州官方网站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及《科研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简介》活页》(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各系团总支就收取的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系团总支将《2021年XX系科研立项汇总表》(附件6)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报送团委。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fskylx2021@qq.com纸质档交至法商楼104,截止时间202143022:00。

3、院团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团总支在系内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细致审核;

2、本期科研立项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课题进行申报,所立项目既可作为科研结题成果也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3、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共青团九州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1年3月29

附件:附件:第10期学生科研立项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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