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九州官方网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鄂法商党发〔2020〕2号),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4名中层正职干部和7名中层副职干部。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一)中层正职(4名)
1.职能部门负责人2名;
2.系党总支书记2名。
(二)中层副职(7名)
1.组织宣传部副部长1名;
2.学生工作部副部长1名;
3.团委副书记1名;
4.系党总支副书记2名;
5.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副主任1名;
6.信息管理与工程系副主任1名。
二、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和群众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勤勉尽责,谋实招、干实事、有实绩。
5.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3.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为六级职员或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人员应受聘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不满56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1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四、选拔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至11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1.公布岗位。学院公布空岗职数、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征集意愿。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层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附件1)和《重点工作项目清单》(附件2),向组织表达个人意愿。符合条件人员只能在本方案所列的岗位中选填具体岗位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学院调剂。个人意愿仅供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时参考,院党委可根据填报人员综合情况进行调剂。请报名者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两个表格纸质版交党委组织宣传部(法商楼40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sdb@hbue.edu.cn。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宣传部会同学院纪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公示,同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报名表和重点工作项目清单。
4.民主推荐。党委组织宣传部提供符合条件人选名册和经资格审查后的报名名册,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推荐管理服务部门中层正、副职和系党总支副书记的,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学院领导;中层副职干部;其他有关人员。推荐系副主任的,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学院领导;相关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荐职位所在单位管理干部、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组织宣传部汇总分析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可以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有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名单的一并提供,并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时,参会人数需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学院领导;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中层干部;院党委委员;民主党派人员代表。推荐系副主任的,除上述会议推荐人员之外,还应在推荐职位所在系进行推荐,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
5.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院党委统筹考虑民主推荐、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组织安排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洁从业情况考察。同时,党委组织宣传部会同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综治办综合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履职尽责情况。
7.讨论决定。召开学院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由学院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8.公示任用。对产生的拟任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3.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助选、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禁采用非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学院纪委将加强对选拔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选任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01;监督举报邮箱:fsjj@hbfs.edu.cn。
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