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卢福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691

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防止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从即日起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开展自查,学院将组织检查专班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检查。现就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检查

      1.二级单位自查。即日起至1月15日,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学生离校工作检查。自查报告以电子档形式于1月15日下午16:30前报送学院办公室卢福处

      2.学院检查。1月16日领导带队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各二级单位落实《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二级单位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各二级单位安全责任区域内是否做到人走断电、门窗是否关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2.各是否跟所有学生签订了《安全责任告知书》,《安全温馨提示》是否发放到每个学生。延迟离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3.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开展防偷盗、防拥挤踩踏、交通出行、反电信诈骗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燃气安全教育等。

      4.假期值班安排落实情况。

      5.假期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特别是贵重物品存放与保管情况。

      6.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安全情况。

      7.校车是否开展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检测,避免校车“带病”上路。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责任人要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学院事业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查隐患、堵漏洞、化矛盾、重实效”的要求,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2.各单位对照重点和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真正把隐患找到找准找全,严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走形式走过场。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4.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假期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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