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15日正式挂牌

发稿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687

  升国旗,唱国歌,税装整齐,上下同欲携手共创新时代新税务美好未来。6月1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七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郑江平出席挂牌仪式并揭牌。

 黄楚平常务副省长代表湖北省委省政府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表示祝贺,并希望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开启新征程,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

  据介绍,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具体承担全省范围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在挂牌仪式致辞中,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胡立升表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执行改革纪律,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精准落实每一项改革要求,精细完成每一项改革任务,确保圆满实现改革目标,努力开创新时代新税务的美好未来。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已实现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展现出税务机构改革后的新气象、新风貌、新作为。

面对新起点、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全体干部一致表示,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确保改革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并毫不放松地抓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新税务,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据了解,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成立后,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需说明的是,改革期间,纳税服务工作不受任何影响。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均可统一办理税收业务,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秦守成主持挂牌仪式。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太晖,税务总局第十七联络(督导)组负责同志,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参加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