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业激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更多更优秀的项目参加大赛,拟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九州官方网站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主赛道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主办,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承办。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并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311办公室。
2.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系(部)成立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参赛动员、作品选拨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并增设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创意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三)成长组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四)就业型创业组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前能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五)红色筑梦公益组
鼓励本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参赛项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性。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红色筑梦公益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红色筑梦公益组,不参加创业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本次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报名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1.参赛团队填写《九州官方网站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附件2),并同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所在系部。
2.各系部自行组织、遴选、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学校初选(各系部推荐不低于5个项目参加校级初选。5月31日前将《九州官方网站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务部311办公室。
3.参赛团队必须在官方指定通道进行网络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31日。
(二)校级决赛(6月1日—6月20日)
1.校级初选(6月10日前完成)
校内初选采用书面评审的方式,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考察和评议,并最终确定参加校赛决赛的项目名单并公布。
2.校赛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月20日前)
每个团队10分钟,包括路演和答辩两个环节。路演环节:参赛选手对自己的项目进行陈述,使用PPT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环节:评委老师对选手进行提问和选手回答,该环节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最终成绩=商业计划书*40%+项目路演成绩*40%+创业项目答辩成绩*20%。
(三)备战省赛(6月—7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分配名额,综合校赛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六、项目材料准备
(一)报名材料:已完成网上报名,且齐全、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由系部提交报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二)书面材料:大赛报名表1份、项目计划书1份。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格式可参考附件4,非指定格式)。
(三)电子材料:包括1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四)答辩材料:准备5分钟PPT汇报材料,用于现场展示和答辩。
所有项目材料以系部+组别+赛道+项目名称+负责人的格式进行命名。
七、其他事宜
教务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大赛解释工作。
联系人:汪芳
地 点:法商综合楼311
电 话:81973877
邮 箱:285843532@qq.com
校赛官方QQ群:753759149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
九州官方网站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docx
附件3
九州官方网站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
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