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为学校迎评营造良好氛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18浏览次数:75

      本网讯 9月18日,由学生工作部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印发到各系综合办公室,并于18日下午在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会议上予以宣讲,会议要求各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组织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学习,扩大示范效应,以配合学校迎评为契机,将学风建设抓好抓实。现附通知原文。

       各系:
       今年下半年,湖北经济学院将迎接教育部的本科教学评估,这次评估关系到湖北经济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与法商学院也息息相关,做好迎评工作是法商学院的职责,也关系到法商学院的荣誉,是对法商学院学风、校风的一次大检阅,更是我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大好契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风核心内容的建设
       (一)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到课率,坚决杜绝上课迟到、带着食品进教室、上课睡觉、讲小话、打手机等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提倡学生早读、晚自习,课堂上精神饱满,与老师的课堂教学形成良好互动的学习局面。
       (二)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加强寝室文明建设,做好寝室卫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坚决杜绝酗酒、打架斗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各系要主动安排学术讲座和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术竞赛和科研活动;辅导员要按照学业生涯指导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相关讲座、实习、竞赛活动,分类指导。
       (四)文明举止,规范行为。要求学生遵守《学生行为与礼仪规范》,讲究公共道德,自尊自爱,热情大方,养成礼貌习惯,提高文明水准。
二、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途径和措施
       (一)学院成立学风建设督察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学生工作部成员、各系综合办主任为成员,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的督察指导。
       (二)各系要按照学生工作部的部署,制定本系的实施方案,将学风建设工作作为本学期的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进行广泛动员,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提高的意识和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每周五的教学联席(由学工部牵头教务部协助)会议制度,通报本周教学情况,对下一周教学工作做出安排,提出要求。
       (四)教务部对任课老师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所有任课教师不得缺课、随意调课,杜绝上课迟到等现象。
       (五)辅导员老师要进一步加强查课、听课管理工作,结合分管班级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稳定有序,在此基础上狠抓班风建设,抓好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弘扬正气,重点学生重点跟踪,加强和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转化工作。
       (六)各党支部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要求所有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将其表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团委向全院共青团员发出倡议,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此期间表现将作为推优、评先评优、学期鉴定、实习就业的重要考核内容。
       (八)学院加大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学生的奖励力度,积极鼓励学生坚定目标,刻苦勤奋。特别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专业领域层次较高的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程序员、高级商务英语、英语专业四级、八级等)。
三、时间安排
      9月17日?22日为集中动员整顿阶段,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各党支部召开动员大会,每天1、2节、5、6节课前所有有课班级辅导员集中查课,各综合办主任督促落实,主要解决上课迟到现象,9月24日前各系将本系的落实方案交学生工作部。
     9月23日?11月30日为督促落实阶段,各系、各班级按照自己制定的方案执行落实。
     12月1日?3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各系将本系学风建设的成效进行总结,推荐优秀的班级参加学院“学风建设优秀班级体”的评选,学院予以表彰奖励。期间各系、各辅导员的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各党支部、各团总支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责任追究。
      (二)各系(部)及辅导员必须扎扎实实做好学生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三)各党支部、各团支部要全力以赴,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党员和学生骨干的作用。
      (四)辅导员要从个人抓起、从分管班级抓起,弘扬正气,加强学业指导,真正将学风建设抓落实。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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