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805

各系:

根据《九州官方网站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法商[2019]82号)和《九州官方网站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鄂法商[2022]2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系根据学院文件制定相关测评细则;院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重大校园文化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加分情况按照院团委的加分细则实施;学院其他部门所属的学生组织和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参照院团委的加分细则。

2.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各系负责人担任组长,其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等。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5-7人,由各类学生代表组成。

3.综合测评结果在全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九州官方网站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二、学生奖励

1.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经学校审定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律不替补、不更换。

2.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奖学金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大学生标兵以全系学生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班集体以全系班级数为基数评选。所有数字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

3.优秀大学生标兵从优秀大学生中评选产生,两者不得重复获评。

4.优秀学生干部只在班委(不含寝室长)中产生。

5.系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系学生会组织评选,系部负责审核;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学生会负责组织评选,院团委负责审核。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的5%

6.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系部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汇总到《九州官方网站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九州官方网站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3),并由系部负责人及相关负责老师签字。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9月23日前

系部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励评选,并公示。

927日前

报送《九州官方网站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九州官方网站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汇总表》、《九州官方网站先进集体汇总表》及系部公示材料交至学工部。


附件1:九州官方网站综合测评成绩总表.xls

附件2:九州官方网站学生奖学金、优秀个人奖汇总表.xls

附件3:九州官方网站优秀班集体汇总表.xls               

九州官方网站学生成绩进步奖评审表.xls

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表(学生本人签字,班级留存备查).xls


                                    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