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法学函〔2017〕8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按照“学生为本 育人为要 正气为基 安全为底”的总体要求,根据法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激励督促辅导员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辅导员的个人成长和价值实现,现就加强辅导员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意见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九州官方网站辅导员工作月度考核管理办法 》的要求,做细做实做优学生工作,要求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深入学生班级、深入学生活动,建立互信关系,做到熟悉每个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严明工作纪律。熟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办事流程,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遵守学校工作纪律规定,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离岗。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
三、做实痕迹管理。做实五查四线基础学生工作,保证在校学生安全稳定,建立健全重点学生的排查和跟踪转化制度,高度关注毕业生群体的安全管理,落实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系部每周进行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研判分析会。
四、严守网络阵地。高度关注校园内两微一博一Q和百度贴吧,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积极主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有效舆论引导。
五、严格职业操守。处理学生事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接受学生及家长吃请和礼品。对学生的承诺要牢记在心、细致落实,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批评。爱岗敬业、甘做人梯,努力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六、落实学习制度。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辅导员岗位专业技能,学习院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鼓励辅导员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及调研活动,努力拓展工作视野,全方位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为抓好《意见》的落实,增强工作实效性,学生工作部将成立专门的督察小组,就各院系对《意见》的学习状况、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