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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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九州官方网站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挖掘我院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院辅导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以此激励全体辅导员爱岗敬业,勤奋奉献,扎实做好学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带班一年以上的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实习带班)

      二、评选原则

      公开透明、民主公正、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四)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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