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129

各系:

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推进,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关于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10号)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一)建立包干责任制。建立院、系、辅导员为主体的三级包干责任制,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层层落实包干,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都有责任人负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各系推荐一名老师,全盘负责本系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和联系工作,辅导员老师是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包干责任人应负责贷款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学校,应做好包干贷款学生的信息交接工作。

(二)建立联系机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各系及包干责任人要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还款意识;贷款学生毕业生后,包干责任人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直至学生全部归还贷款。

(三)建立协作催收机制。对于生源地教育部门经过积极催收,无法联系或联系上后不按时还款的贷款毕业学生,学院资助中心会及时告知包干责任人,包干责任人要采取积极措施催收,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作、督促其及时还款。

(四)建立考评机制。将贷款毕业学生的逾期率纳入系级学生工作考核,同时将各系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也纳入系级学生工作考核。定期通报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情况,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文件,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将会和各类助学金名额挂钩。

二、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一)网上确认

1.登录在线服务网站。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用户名:身份号码,初始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组合)。

2.变更信息及毕业确认。贷款学生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必须完善各项联系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然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信息后,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

请各系通知毕业学生61前完成贷款毕业学生网上确认工作。学院资助中心将在615日前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二)纸质确认

1.还款流程培训。各系组织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讲解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让贷款毕业学生熟练掌握还款流程及操作程序

2.填写确认书。贷款毕业学生掌握还款流程和操作程序后,要求学生现场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附件1)。经对学生所填写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