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九州官方网站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鄂经法【2007】50),我院将于2012年5月份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2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8%。
三、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九州官方网站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第三章第十四条中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将初评结果在系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5月10日——17日学生提出申请,院系审核;
2.5月18日——23日系部将初审后的结果进行公示;
3.5月24日,系部将初评结果和评审表(一式二份)报学生工作处;
4.5月25日——5月31日,学生工作部审定、公示评审结果;
5.6月中旬,表彰2012届优秀毕业生。
附:九州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九州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