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16-06-24浏览次数:692

各系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与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将我院2016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安全教育

各系各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了解学生具体动向,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1、学生离校前后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各系各班级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特点,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尤其注意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2、加强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回家和外出等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责任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按照前期工作部署,带队教师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并保持通讯畅通;教育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尽量结伴而行,但不准集体包车。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3、加强对留校住宿学生的防火、防盗教育。对于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4、开展预防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教育。各系各班级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在暑期出行中预防台风、洪水、泥石流等常识。要通过各种渠道普及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自护救护方法,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盲目下水施救。

二、学生安全管理

1、学工系统暑假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加强与留校学生和宿舍管理员的交流,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接待暑假期间前来办理各项事务的学生,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2、坚持暑期学生日常管理常态化。各系各班级要掌握每一位学生动向,严格审批并准确统计暑假留校学生名单和留校时间。要建立留校学生的临时组织,安排本系辅导员轮流担任临时负责人,专门负责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向学工系统值班人员汇报学生情况。

3、加强暑期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系各班级要严格控制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数。无人住宿的房间要把门窗锁好,切断电源,贴好封条。各系暑期临时负责人要定期查寝,严禁留校住宿学生夜不归宿和校外人员住宿,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4、加强对心理类重点学生的关注和指导。暑假期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各系心理专干要对申请留校住宿学生中是否有心理类重点学生进行排查,并会同辅导员做好妥善的安排。对已回家的重点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和家长的联系,为新学期的帮扶打下基础。

5、加强对暑期打工、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各系各班级要根据学生填报的离校去向,及时掌握去打工、实习学生的情况,掌握他们的工作单位和住宿的有关情况,建立信息畅通机制。

三、做好安全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各系要做好学生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可能出现的学生安全问题及其相应的处理办法。安全预案应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预见性,在此基础上形成预防发生、消除隐患的对策,以及事故出现后的应急措施。

2、各系要畅通学生安全信息渠道,确保第一时间获得有关学生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将重要信息上报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务安全等情况时,学生工作部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本部相关部门反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3、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性伤害后,各系各班级要及时介入处理,必要时联系家长,妥善处置。在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或被窃、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后,学工系统各级力量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并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