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官方网站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自2011年实施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处理心理危机事件及提高学生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我院校园和谐,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在每年 “5.25”心理健康节期间评选第四届“优秀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范围
1.班级心理委员
2.院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任职时间半年以上,接受过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并达到出勤合格及以上成绩。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院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三)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优秀心理委员”还应具备的条件:
1、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2、有目的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心理知识宣传和意识普及。
3、组织或参与组织学院、系部、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二、评选办法
(一)初赛
1、各心理委员在各自班群内公布问卷星二维码及链接进行满意度调查,各班同学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截止时间为5月9日。调查结果将作为初赛重要参考依据。
3、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可自行填写申报表交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心委)进行初步评选,院心委将根据心理委员所交申报表进行细致筛选,并结合网络评选结果进行评比。选取排名前50%进入复赛。
4、如果报名参加评选的人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只要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可以直接进入复赛。
(二)复赛
1、初赛入选成员提交心理班会策划书及申报表上所述荣誉纸质版及电子档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294388045@qq.com,纸质档材料交法综501(二者缺一不可)。
2、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和网络评选结果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参考心理班会策划书的完整度、创新性、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20名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从中择优选取前10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
1、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各系心理专干及学生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
2、参评心理委员将在5月25日晚参加优秀心理委员现场展示,完成3分钟竞选展示及2分钟答辩。竞选PPT需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情况,心路历程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最终得分由现场展示、现场答辩、观众投票三块得分综合评定。有才艺展示可额外加分,需提前一周向心委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比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并授予十名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称号。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评选大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2、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三、参评材料及报送方式
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一)
2.获奖及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各系公章)
3.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报送方式:请各系在5月10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的参评材料纸质版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法商综合楼501),电子版交至邮箱1294388045@qq.com,
九州官方网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5月1日
调查问卷链接:https://ks.sojump.hk/jq/1380611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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