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行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2浏览次数:190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贯彻实施,大力提升我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第五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第五届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湖北大学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安排

大赛从即日起到2016年3月下旬开展,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初赛由各高校结合实际开展,于3月14日(周一)之前选拔、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复赛,并将《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华中师范大学基地,邮箱ccnufdypx@163.com。

(二)复赛

复赛、决赛由华中师范大学承办。复赛项目分为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三个环节。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复赛和决赛参考项目》(详见附件1)。复赛时间为3月25日—26日。笔试于3月25日晚上进行,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于3月26日进行。

3月27日公布决赛入围人员名单(12人)。未入围决赛人员可以继续观摩或者自行返回。

(三)决赛

决赛项目分为主题演讲、谈心谈话两个环节。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复赛和决赛参考项目》(详见附件1)。决赛时间为3月27日下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比赛情况进行奖励,并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片区复赛。

以上时间和赛程安排如有变化,以组织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把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活动作为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辅导员参加竞赛活动,并对在相关比赛中表现优秀的辅导员给予奖励。

2.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其所在单位按政策据实报销。需要提前预订房间的高校请以学校为单位填写回执单(详见附件三),并于3月14日之前将回执发送到邮箱:ccnufdypx@163.com。

3.参赛选手请于3月16日前将主题班会视频以光盘形式邮寄至华中师范大学。邮寄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接收人:李幼珠老师。

4.参赛选手请于3月25日下午5:00之前到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1室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华中师范大学

李幼珠:027- 67863469,13037106118

电子邮箱:ccnufdypx@163.com

2.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

雷  松:027-87328009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