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九州官方网站 第二届优秀心理委员暨“十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301

   九州官方网站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自2011年实施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处理心理危机事件及提高学生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我院校园和谐,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在每年 “5.25”心理健康节期间评选第二届“优秀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范围
1.班级心理委员

2.各系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成员

()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任职时间半年以上,接受过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并达到出勤合格及以上成绩。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院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优秀心理委员”还应具备的条件:

1、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2、有目的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心理知识宣传和意识普及。

3、组织或参与组织学院、系部、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二、评选办法

(一)各系评选

各系参照“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标准,在510日前在系内公开进行系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并将系内评选活动照片发至邮箱1633697458@qq.com,然后选出系级优秀心理委员参加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其中会计系10人,金融系6人,工管系4人,艺术系4人,其他系各推荐2人。

(二)网络评选及现场展示

1、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各系心理专干及学生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

2、评委对上报心理委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考核。

3、审核合格的心理委员方可参加正式评选。正式评选包括网络评选和现场展示两个部分。

网络评选时间为512日至519日,优秀心理委员的具体材料将会在大学生心理发展委员会官方微信主页展示并接受同学投票,按投票结果的排名在总分中进行额外加分,同时评选出一名最具人气的优秀心理委员。

  参评心理委员将在520日晚参加优秀心理委员现场展示,完成3分钟竞选展示及2分钟答辩。竞选PPT需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业绩及工作中的感悟、收获两部分。现场展示得分由申报材料、现场展示及答辩三块得分综合评定。

4、将参评心理委员网络评选和现场展示的分数按比例相加,按得分高低评选出30名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从中择优授予十名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称号。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评选大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2、在“5.25”心理健康节闭幕式上举行颁奖晚会,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3、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三、参评材料及报送方式

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一)

2.获奖及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各系公章)

3.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4.网络展示材料:包括个人清晰照片一张(JPG格式,图片要高清大小1MB以上),文字介绍500字以内。

报送方式:请各系在510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的参评材料纸质版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法商综合楼204),电子版交至邮箱1633697458@qq.com



九州官方网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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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九州官方网站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