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学工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302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2018年湖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方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对高校学生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和诚信理念教育,增强高校学生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消费观念;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苗头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10月10日)。印发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1日—10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在全校开展宣传教育、风险摸查、专项打击、广告清理等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7日—10月30日)。在总结系列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三、活动内容

在组织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自行统筹规划时间,完成以下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内容:

(一)成立“非法校园贷”宣讲团。组织辅导员、党员学生干部认真学习教育厅下发的活动方案及学校系列部署,利用晚讲评时间,深入班级进行金融基础知识和诚信教育宣讲。(责任单位:团委)

(二)展播校园金融知识微电影。收集贴近学生生活的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微电影,在全校范围内利用晚点评课堂播放,深入宣传,加强诚信教育。(责任单位:各系)

(三)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公开课。与对口联系银行联合组织开展一堂校园金融知识进校园公开课,现场发放大学生金融服务手册。(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系)

(四)签订远离非法校园贷和非法校园贷承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签订承诺书,承诺建立理性消费,通过合法渠道获得金融服务,自觉防范和抵制非法校园网贷和非法集资。(责任单位:各系、各班级)

(五)创新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活动。各班级开展一次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主题班会,以学生讲体会、谈认识、演讲、辩论等方式,创新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系、各班级)

(六)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风险摸排。积极与属地公安藏龙岛派出所联系,积极开展校内“非法校园贷”等违法违规安全风险摸排。(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系)

(七)配合属地公安稳步推进“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专项打击。积极配合藏龙岛派出所对辖区内“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风险的专项打击,有序稳妥化解“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风险。(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

(八)集中组织“非法校园贷”广告清理。针对校园内“非法校园贷”等违法违规金融广告组织专人进行清理,建立广告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系)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系要统一思想,统筹规划,切实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主题活动的组织和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和教育覆盖所有班级学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广泛宣传。各活动责任单位要依托各类校园媒体加强校园金融知识宣传,广泛报道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系列主题活动不断深化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的宣传成果。

(三)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各责任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补足短板,提高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的有效性。2018年10月26日前,请各系将本系活动总结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汇总整体情况,形成学院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