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州官方网站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鄂法商[2021]63号)文件要求,各系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最终拟定对以下“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予以表彰。
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生工作部(郝老师,电话:81977032)、院纪检委员(张老师,电话:81973901)或派驻纪检员(王老师,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9日
根据《九州官方网站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修订)》(鄂法商[2021]63号)文件要求,各系认真开展了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经各班级评选,系部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最终拟定对以下“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予以表彰。
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生工作部(郝老师,电话:81977032)、院纪检委员(张老师,电话:81973901)或派驻纪检员(王老师,电话:81977033)反映。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9日